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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话: 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公正。 20万元加5年俸禄,公仆辞职诱惑多多? 背景: 《昆明市人事局支持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细则》通过审批。今后,当地公务员自愿辞职创业的,除一次性发给相当于本人5年基本工资的辞职金外,工龄20年以上的,可获得一次性奖励20万元,工龄10年至20年为15万元,工龄6年至10年为10万元。
辞职金和奖励金由同级财政负担。
华商报发表徐林林的文章: 重奖公务员“辞职创业”,出发点应该说是好的,因为,这一方面可望解决党政机关人浮于事的老大难问题;另一方面或许真能推动当地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不过,在我看来,其中至少有两个问题,当地政府得有个公开的交代才行。一是动用巨额公共资金作奖金问过纳税人吗?众所周知,政府是非营利机构,没有赚钱的职能。从某种意义上讲,它仅仅是纳税人花钱请来的公仆而已。现在倒好,既不通过听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也不在互联网上打个招呼,就擅自将大把真金白银,用来犒赏辞职下海的公务员,这哪里还有半点敬畏纳税人权利的意识?二是相关预算经过当地人大审议并通过了吗?报道称,市人事局制定的实施细则已通过审批。显而易见,这是政府部门在自拉自唱。按照规定,政府动用这么大一笔公共资金,必须事先做出详尽预算,并经当地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意,相关方案方可付诸实施。然而,不难看出,当地政府自立章法,压根儿没把人大放在眼里。人无贵贱之分,只有分工不同,这句话我们喊了几十年了。既然如此,公务员自愿辞职创业可以得到20万元奖金,那工人、农民如果下海创业,另谋出路,政府是不是也该一视同仁,以“支持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名义,给予六位数的重奖呢?大量事实告诉我们,其他阶层尤其是弱势群体,要共享这类“改革成果”还是相当困难的。
小蒋随想: 昆明此举实际是对公务员实施“工龄买断”。与曾经的国企下岗不同,昆明公务员辞职首先属于自愿,而不是强制,公务员的“买断标准”也远高于工人老大哥。值得注意的是,《细则》中还提到“离岗创业期满后,想回原单位工作的,经原单位考核后,根据情况安排工作”。这意味着辞职并不是“永久牌”,如果公务员“下海”不适,还有“上岸”的可能。由于《细则》中未提及,“上岸”后辞职金、奖励金八成是不用“归还”的。事实上,也正是由于此类“上岸条款”在各地既往的机构精简中不同程度的存在,机构精简才常常演变为“越减越肥”,财政“人头费”不但没有减少,反而还在不断上扬。撤销一个老科室,新成立两个收费办——先做“减法”,并作为“改革成果”上报;再做“加法”,不让“自己人”吃亏,不仅令许多统计数据失真,而且令行政乱收费“方兴未艾”。封堵此类“左右逢源”式条文,关键在于应当由公民财政决定财税的使用,通过预算真正控制机构的设置。可惜,公民财政目前还处于“探索中”。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责任编辑:廖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