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颜剑虹)由于房东未在用大理石铺盖的楼梯上修建栏杆,租住的房客在酒后竟摔下楼梯致死。家属认为房东和房屋管理人应对此负责,将他们告上法庭索赔损失60余万元。法院认为责任并不全在房东,一审判决房东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小江和妻子于2000年8月来到厦门打工,并一直租住在湖里区后埔社的一处房屋。每个月他们都向房屋管理人林某缴纳房租,不过该房屋的真正房东叫林某真。
今年1月19日23时左右,小江在外面喝酒后回到住处,又准备出去吃夜宵。由于楼房的楼梯没有装扶手,小江走到三楼的楼梯处时,竟不慎直接摔到二楼,当场昏迷。但是妻子并没有马上把小江送去治疗,直到次日凌晨4点左右,小江还没有醒来,妻子见情况危急,才赶紧打120求救,并和两名老乡将小江送往中医院。但经抢救后,小江终因伤势过重死亡。
小江的妻子认为他们所租住楼房的楼梯表面由大理石铺盖,潮湿易打滑,而且没有安装栏杆等防护措施,这是导致小江摔倒致死的直接原因,作为房屋出租方的林某、作为房屋所有人的林某真应对此负责。今年5月份,小江的妻子将林某、林某真一并告上法院,要求赔偿丧葬费、医疗费等共计60余万元。
庭审中林某辩称,小江是在林某真的房屋里摔倒,她并非屋主,不需负什么责任。林某真则称,事发当天她亲眼看到小江醉醺醺地回到租住处,她认为小江的死是因他喝醉酒所导致的,是酒醉造成其丧失身体的控制能力,这是他摔下楼梯致死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小江的妻子直到次日凌晨才把他送到医院,抢救时机被延误也是小江死亡的重要原因。
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真作为房东,在其出租屋内没有安装楼梯扶手,给房屋留下安全隐患,并导致了小江醉酒后坠楼死亡的严重后果,林某真应当负责任。而小江自己喝醉酒也是造成其死亡的重要原因,小江的妻子明知丈夫酒醉,还让他自己出门行动,而且在小江坠楼后没有及时将其送往医院,也存在着疏忽。
据此法院认定,林某真应当对小江的死承当30%%的赔偿责任,林某只是收取房租,属于代理行为,不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湖里区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林某真须向小江的家属支付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共计1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