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明清通讯员吴留文)工资连续两年递增8%、符合条件的全职员工工作满1年每年就可享受7天的带薪年假、女员工实行晚育增加产假60天……这些利好待遇如今被明确写进青岛台东沃尔玛超市签订的集体合同。
“通过企业工会和行政方协商谈出来的合同,让我们职工的福利待遇越来越好,普通员工在谈判中说话也有分量了。”台东沃尔玛超市职工刘先生日前兴奋地对记者说。
8月初,在市总工会和市北区总工会的指导下,青岛台东沃尔玛店工会向行政方提出了尽快签订集体合同的意见,沃尔玛管理层对此非常重视,8月6日就将草拟的集体合同文本交工会方审查。8月12日,沃尔玛工会发出通知,要求按部门分区人数10%的比例推选员工代表,随后,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就集体合同展开了协商。
台东沃尔玛店的集体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和员工培训等6个方面。在劳动报酬方面,合同规定:公司每月最后一天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遇法定节假日提前支付。公司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青岛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且公司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和夜班津贴。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集体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已从本月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