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老年人、婴幼儿、下岗失业和残疾人等群体 邯郸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制度 与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共同构成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框架 本报讯(记者仝静海)邯郸市日前决定,从今年10月开始,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通过一个月的征缴缴费突击,力争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制度于11月正式运行,两年内使非从业居民参保率达到80%。
据了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面向老年人、婴幼儿、学生、下岗失业低收入困难群体以及残疾人等,是一项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保险制度,主要解决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坚持低水平、广覆盖原则。保险费缴纳标准为:18周岁以下参保居民、中小学阶段学生及儿童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60元,其中个人缴纳30元;18周岁以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其中个人缴纳120元,其余部分由各级财政补足。低保对象、重度残疾居民和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医疗保险费全部由财政补助资金负担。
邯郸市要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今年参保覆盖面要达到40%以上,市内三区要确保参保率达到60%,2009年全市参保覆盖面力争达到80%以上。
2007年,邯郸市全面启动了新农合制度。随后又启动了新型城镇合作医疗制度,让既不能参加城镇医保,又不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两不靠”人员有了医疗保障。去年12月,国务院批准邯郸市为全国建立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的试点城市,“新城合”于今年1月1日停止运行。与“新城合”相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补贴,筹资标准更高,补助医疗费用也相应得到增加,报销待遇进一步提高、可报销药品目录更广,保障水平更高。
城镇居民医保制度施行后,将于面向在职职工的城镇职工医保制度和面向农民的新农合制度一起,共同构成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