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实施办法》内容丰富翔实,能否简要介绍一下主要有哪些实体内容?
市纪委负责同志:《实施办法》共分8个部分,着重对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项工作进行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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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从健全科学决策制度、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健全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制度、完善违纪行为惩处制度、健全公开制度、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制度、建立健全防治腐败的法规规章8个方面,明确了今后5年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主要工作任务。
三是强化监督制约,形成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从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以及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作用3个方面,明确了今后5年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的主要工作任务。
四是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从深化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化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深化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8个方面,明确了今后5年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的主要工作任务。
五是纠正不正之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从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3个方面,明确了今后5年纠风工作的主要任务。
六是狠抓查办案件工作,严肃惩处腐败分子。从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提高执纪执法水平、健全查处案件的组织协调机制、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5个方面,强调了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明确了今后5年在惩治腐败方面的主要工作任务。
记者:大家反映,《实施办法》特点比较鲜明,请您介绍一下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市纪委负责同志:《实施办法》在起草过程中,主要坚持了三条基本原则。一是全面体现中央精神。《实施办法》对《工作规划》中明确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都认真贯彻,做到与中央精神保持高度一致。特别是在主要任务部分,坚持既不漏项,又不照抄照搬,在提出任务的同时,也提出完成任务的工作载体和工作办法,以便更好的落实。二是紧密结合天津实际。坚持从天津实际出发,使《实施办法》既体现中央精神,又与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与天津改革发展同步推进。着力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农村、企业和城市社区”、“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三个层面上,解决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三是突出反腐倡廉工作重点。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紧紧抓住易发腐败问题的风险点,加大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的力度,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进一步提升全市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实施办法》体现了五方面特点。一是注重细化具体化。注重把中央的要求能量化的进行量化,不能量化的尽量做到具体化。二是注重将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如在加强制度建设内容中,将党务、政务、厂务、村务公开的有效经验做法,以“健全公开制度”为题独立成段,提出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三是注重改革创新。如将“深化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作为改革部分的第一项任务提出,强调“在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精简高效的行政体制、科学有效的调控机制、完备规范的法制环境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积极探索建立廉政保证金和会计委派制等与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相适应的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机制、新举措”。同时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财税体制、金融和投资体制、国有企业改革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任务和工作,着力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解决导致发生腐败现象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四是注重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强调加强对抗震救灾和对口支援资金物资及教育收费、医疗改革、稳定物价、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监管。五是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实施办法》中提出的工作任务,尤其是联系天津实际提出的具体任务,均由牵头单位和协作单位研究提出,既有中央《工作规划》的依据,又紧密结合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记者: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是一项繁重而艰巨的任务,请您谈一谈主要措施有哪些?
市纪委负责同志: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是全党必须抓好的一项政治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和市委的要求,坚持真抓实干,务求取得实效。
要深入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市委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要抓好《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把学习《实施办法》纳入各级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计划,作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采取培训班、专题辅导、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系统认真学习。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说服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形成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市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涉及的6大类主要任务、30大项137项具体任务进行了内外任务分工,分别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提出了任务职责和目标要求。各区县和市级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工抓。要落实责任,把每一项任务细化分解,落实责任领导和工作部门,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进度、工作要求和具体责任。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要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分解任务。市级各职能部门作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担负着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职责,要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健全组织机构,专人负责,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主抓的作用,认真研究所承担的任务,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工作特点和实际,与各项改革紧密结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协办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的安排和要求,积极协助、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工作。要建立健全牵头、协办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配合机制,及时沟通情况,互相配合,各尽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各项改革和管理工作之中,找准易发多发腐败的风险点、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和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健全完善制度、强化制度执行为载体,提出有效措施,以重点工作带动全局工作。
要完善考评机制,加强督查推动。要建立健全督查、评估、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要注意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巡视机构要把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情况作为巡视的重要内容。市纪委将组织督查组,对各牵头、协办单位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情况进行督查。对那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不抓不管,敷衍应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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