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主任记者吕良德)“十一”期间(9月29日—10月5日),全市共发生火灾5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95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了85%,直接经济损失下降76%,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为确保“十一”期间沈城消防安全,市消防支队在节前即制订下发了《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飓风行动”。节日期间,支队抽调40名机关干部与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共同进行错时制消防监督检查,共检查单位856家,发现火灾隐患530处,下发法律文书530份,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06处,“三停”8家。同时,全面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严防死守,确保消防安全。在此基础上,建立行之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对部署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政令不畅通和失职渎职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查究,严肃处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扎实开展,取得了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