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脚趾补手指少年手脚均残
法院认为责在医院,判赔近四万元
新快报讯 (记者 钟起龙)16岁的李海波手指断了,医院就截下脚趾补上,结果手术失败。李海波的父亲以医院在手术前未将治疗方案和风险告知患者及父母为由,将其告上法庭。
脚趾补手指失败
今年中秋节期间,家住番禺的外地打工者李增松一家得以团聚,但欢庆之余他们仍掩饰不住忧愁。1988年出生的李海波是李增松的儿子,为了支持姐姐去北大读书,他毅然去工厂打工。2004年12月17日,16岁的李海波由于连续加班,操作机器时不慎右手手指被压断。
随后,他被工友送往海珠区某医院进行手指再造手术。第二天下午,李海波醒来后,发现自己右脚的第二个脚趾不见了,原来是医生把其截下植上了右手中指。然而手术过后3个月,李海波不得不再回到医院进行坏指截除手术。原本只断了一个手指的他,如今又缺了一个脚趾。
已构成医疗事故
今年58岁的李增松想不通的是,对于截取脚趾补手指一事,该医院主管医生并未将治疗方案及风险评估告知患者本人或其亲属,而是选择向厂方派来的工友交代了病情,并让工友签署了麻醉及手术同意书。
看着儿子已经残疾的右手和右脚,李增松痛苦不已。他称,如果手术前医生能告诉他有这样的风险的话,他是不会同意进行手术的。
2007年,李增松将该医院告上法庭。海珠区法院委托广州市医学会对此事件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专家组认为,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失行为,缺乏有效的病情、风险告知及签字依据,缺乏术前讨论。今年5月4日,广州市医学会出具鉴定结论:该事件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医方负主要责任。
医院已提出上诉
今年6月13日,海珠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医疗事故鉴定结果,该医院应向患者李海波作出赔偿,承担70%的赔偿责任。依法判决该医院支付李海波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39500元。
官司是打赢了,可李增松却高兴不起来,目前该医院已经提起上诉,他还没有拿到赔偿。他十分懊悔自己不该让年幼的儿子去工厂打工。目前,在番禺区法院的调解下,工厂给了李海波23000元的伤残补助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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