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省藏区实施牧民定居计划,整合各类资金和利用相关政策资源,投入资金50亿元,通过政府统一规划设计、公共财政支持、牧民群众自建,到2012年基本解决未定居牧民群众和仅有简陋固定居所牧民群众的定居问题。
实施帐篷新生活行动,通过政府适当补助,统一设计帐篷生活设施用品,让牧民群众在游牧过程中享受到现代生活。
在牧民定居区配套加强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与牧民定居生活相适应的教育、卫生事业,在全省藏区牧区实现“家家有固定房、户户有新帐篷、村村有活动中心”。
本报讯日前,省委书记刘奇葆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藏区发展和民生问题。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推进富民安康工程的重点,制定和实施牧民定居计划,大规模开展牧民新村建设,实施帐篷新生活行动,让藏区牧民群众更好地享受到公共服务,结束逐水草而居的传统游牧生活方式,过上安稳、富裕、幸福的生活。
长期以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藏区发展,我省藏区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藏区各族群众生活水平仍然不高,特别是牧民群众的生产和居住条件还比较艰苦。目前,我省藏区有纯牧民11.16万户、53.3万人。其中,未定居的4.7万户、21.9万人;仅有简陋固定居所的5.2万户、25.4万人,两者合计共9.9万户、47.3万人,占纯牧民总数的88.6%。解决好牧民群众的定居问题,对于我省藏区加快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具有十分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会议要求,从2009年至2012年,整合各类资金和利用相关政策资源,投入资金50亿元,启动实施牧民定居计划。通过政府统一规划设计、公共财政支持、牧民群众自建,基本解决现有未定居牧民群众和仅有简陋固定居所牧民群众的定居问题;实施帐篷新生活行动,通过政府设计并给予补助,解决牧民群众野外生活帐篷内生活设施的更新问题,让牧民群众在游牧过程中享受到现代生活。同时,在牧民定居区配套加强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展与牧民定居生活相适应的教育、卫生事业,在我省藏区牧区实现“家家有固定房、户户有新帐篷、村村有活动中心”。
会议提出,牧民定居计划要包括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建设牧民定居点,以村为单位组织牧民群众统一新建、改建住房,引导牧民群众集中居住。原则上一个村建一个定居点。二是实施帐篷新生活行动,组织生产厂家开发设计或统一招标比选适宜高寒地区使用的帐篷生活设施用品,政府给予一定补助,鼓励牧民群众购买。三是建设“村民活动中心”,在牧民定居点新建综合配套的村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初级小学、村级卫生室、村级组织统一共用的办公场所。
与牧民定居计划相适应,我省藏区将统筹推进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要巩固提高基础教育,大力发展寄宿制教育,有序推进学校布局调整,实行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要健全藏区基层医疗卫生网络,实施一村一个卫生站计划,在每个牧民村建设一个村卫生站,加强村医配置与培训,开展医疗援藏工作,解决牧民群众“看病难”问题。要加强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公路建设等级,调整完善藏区公路网规划,优先建设干线公路,统筹交通建设与牧民定居点建设,牧民定居点尽量向干线公路沿线集中,方便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方便提供公共服务。要支持藏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重点发展特色畜牧产业、电力产业和旅游业,增强定居牧民群众加快发展、增收致富的能力。
会议强调,要把实施牧民定居计划与推动藏区发展、维护藏区稳定、改善藏区民生统筹考虑和推进。省直相关部门要抓紧调研,科学制定牧民定居计划的详细规划和工作方案,明年全面展开。建设牧民定居点,实施帐篷新生活行动,要突出民族风格和地域特色,与藏区自然生态环境相协调,尽可能就地取材。要创新建设方式,积极探索和推广代建制,集中资源、整合资金,管好用好资金,既保证质量,又降低成本。要加强组织领导,省直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藏区州县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调动和发挥牧民群众的积极性,推进牧民定居计划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据悉,省政府将根据省委常委会研究意见,制定实施牧民定居计划的具体方案,并将在近期召开专门会议部署落实。
省委副书记蒋巨峰,省委常委欧泽高、王少雄、魏宏、李春城、柯尊平、王怀臣、钟勉、黄新初出席会议,省领导陶武先、甘道明、陈光志以及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