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地震后对羌族文化的发展性保护策略,应遵循系统梳理和深度挖掘相结合,重点保护和整体保护相结合,静态保存与活态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对地震给羌族文化造成的破坏进行评估,并采取有效的抢救和保护措施,以羌族文化整体、长远的发展性保护为目标,建立科学的羌族文化保护体系。
喇明英
汶川大地震的重灾区汶川、茂县、北川是羌族的主要聚居区,也是羌族文化保存最为完好的地方,次重灾区都江堰、平武、理县、黑水等地也有大量羌族人口居住。地震对羌族文化造成了非常严重的破坏,及时对地震给羌族文化造成的破坏进行评估,并采取有效的抢救和保护措施已成为震后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与此同时,保护工作不能仅局限于局部恢复性的重建,还应该以羌族文化整体、长远的发展性保护为目标。
应遵循系统梳理和深度挖掘相结合,重点保护和整体保护相结合,静态保存与活态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科学的羌族文化保护体系
要对羌族文化进行抢救整理,建设羌族文化数据库。汶川地震给羌族文化造成严重破坏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还没有建成一套科学的羌族文化保护体系。灾后,必须对羌族文化及时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整理。要对文物古迹、建筑民居、民族服饰、民族文学、民间技艺、文史资料等羌族民族文化遗产按一定标准进行分类,对重要的民族文化进行深入研究,用现代科技以影像、图片、文字等多种形式对民族文化进行数字化保护,建设一套易于保存并能永久保存的羌族文化数据库。
要建立羌族文化保护区,进行重点保护,同时培育有利于民族文化发展的文化生态环境,进行整体保护。由于地理环境以及社会发育程度等因素存在差异,各个地区对传统文化的保存状态也不尽相同。有些地区被现代化和外来文化同化的程度深一些,有些地区的民族氛围却很浓厚;有些村寨的民族建筑独具特色,有些村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很好的传承。针对不同的情况,甄选几个民族文化保存最为完好,最能代表羌族文化的羌族聚居区,建立羌族文化保护区,进行重点保护,避免这些遗存下来的珍贵的民族文化活化石受到破坏。
要实施文化场馆建设与文化工作者培养工程,形成静态保护与活态保护相结合的多形式、多途径文化保护格局。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纪念馆等文化场馆是非常重要的民族文化载体,也是非常重要的民族文化教育基地,在民族文化的保护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民族文化工作者的培养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应长期实施的工程。要加大对散居在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传承人的保护力度,制定严格的传人培养计划;要下功夫培养一批有一定理论水平的研究型人才,包括民族文化宣传、教育工作者。
要对地震中受损的重要文物和历史文化遗迹进行修缮,实行定期检查养护制度。重要文物和历史文化遗迹是非常宝贵的民族文化,不仅是民族历史最好的见证,也是研究民族历史最好的介质。地震中大量的文物和历史文化遗迹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震后的修缮工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坚持“修旧如旧”的原则,保证原材料、原工艺修复。
挖掘并利用传统文化的现实价值,赋予其鲜活的生命力,是传统文化得以保护和发展的第一原动力。要充分挖掘独特民族文化的经济潜能,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资本,文化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保护与开发的良性互动
要培育适应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对民族文化要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没有创新,民族文化这朵艺术之花终将枯萎。羌族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羌笛、羌绣等精湛的民族工艺融入现代美学元素,可以开发为工艺美术作品;独特的“跳盔甲”、“萨朗舞”等民族歌舞可用于民族文艺演出;《羌戈大战》等民间神话传说可以参与影视节目制作和交易;独特的民风民俗为发展民族文化旅游提供了最高品位的旅游资源。
要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营造适应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外部环境。文化创意产业虽然是以市场为基础作用的,但政府通过公共服务的完善和政策法规的制定可以为文化创意产业营造一个适宜发展的外部环境,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地方政府应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引导、支持和鼓励政策,在组织管理、人才培养、资金支持、生产经营等方面逐步加强机制建设,对文化产品的研发、制作、经销等方面实施系统性扶持,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要统一规划,建设“羌族文化旅游区”,合理利用“地震资源”,促进民族文化旅游的快速恢复和持续发展。从长远来看,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仍是最具优势的经济资源,旅游业仍是这些地区最具潜力的产业。在震后重建中,打破行政区划的条块分割,将旅游资源整合起来,统一规划,避免同质资源的近距离竞争,各个景区挖掘各自的特色,由震前各自为政的竞争关系转化为优势互补的合力统一体,建立一个开发配套条件较好的羌族文化旅游区。(作者单位:省巴蜀文化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