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7日电 台湾“立法院”相关委员会6日初审通过“性别工作平等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加重职场性骚扰雇主的责任。雇用员工30人以上的雇主,若未善尽性骚扰防治责任,或得知性骚扰而没有纠正、补救,将面临新台币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罚款,比过去的罚款标准高很多。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为防治职场性骚扰,台湾“性别工作平等法”现行条文规定,若雇主未尽性骚扰事前防治义务,或知悉性骚扰时,未采立即有效的纠正及补救措施,处新台币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国民党“立委”潘维刚说明,罚款额度偏低,雇主可能会冒着受罚风险,仍不倡导如何防治性骚扰,以免员工知道自身权益来申诉,造成资方困扰。修法后可望更落实防治性骚扰的立法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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