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性功能障碍结婚两年未同房 妻子要离婚
记者 何中有 通讯员 郑军 认识4个月,俩人闪电结婚。婚后,妻子发现丈夫有性功能障碍,经过两年的磨合,妻子仍然不能接受对方,提出离婚。面对一审“准离”的结果,丈夫上诉称:自己重病期间,妻子提出离婚,有遗弃家庭成员之嫌。
新婚夜发现丈夫有病
2006年春天,小张(女)和小李(男)经人介绍相识4个月后领到了结婚登记证。然而,新婚之夜,小张发现小李有性功能障碍。
虽然婚后小李一直在进行相关的治疗,但小张还是将这个秘密告诉了自己的母亲。
婚后,小张认为自己过得“生不如死”。“结婚一年多来,他经常夜不归宿,即便在家对我也是讽刺挖苦。”小张和妈妈说起自己的生活,经常泪流满面,还决定与丈夫离婚。
诉讼离婚丈夫认为丢面子
对于以“性功能障碍”这个理由离婚,丈夫小李觉得非常没面子。“我是一个坚守中国传统的人,起初认为小张是个安分守己的女人。可是,婚后却发现妻子婚前有过性行为,这让自己有种屈辱上当的感觉,十分郁闷,这最终导致了夫妻生活不太和谐,两人也常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
小李说,因为夫妻间的不和谐,自己精神不好,经常失眠。虽然做过多次治疗,但是效果不明显,由于家庭生活和工作等多方面的原因,自己还出现了抑郁症状,并在住院。
2007年5月,就在小李在医院进行治疗时,妻子小张突然离开医院。一个月后,小张向法院提出离婚。
觉得妻子遗弃家庭成员
“从结婚到现在,我们从未有过夫妻生活。”小张在向法院诉求离婚时称,双方婚前认识时间太短,相互缺乏了解,婚后才发现小李有性功能障碍,并且,自己在知道小李患病后曾加倍体贴小李,希望通过自己的爱心让小李尽快好转,可小李的疾病经多方治疗仍无效果。况且,她觉得小李在无法隐瞒疾病后便对她冷眼相看、恶语相向。“作为妻子,小张在这种情况下提出离婚是极其不道德的,十分狠毒。”在小李看来,小张提出离婚带给他的伤害太大了。为此,他坚决不同意离婚。
一审“准离”二审还没判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张和小李经人介绍认识不久,即确立了恋爱关系并登记结婚,双方婚前并未进行深入了解,感情基础一般。“小张就夫妻感情破裂提交的相关证据虽不能成立,但本案经法院多次主持调解,作为原告的小张坚持要求离婚。两人的对立情绪十分严重,并已分居一年有余,和好的可能十分渺茫。”
综合以上情况,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的婚姻关系应予解除为宜,遂于2008年7月做出一审判决:准予两人离婚。
面对即将分离的结果,丈夫小李提出上诉:自己在病重期间,妻子提出离婚有遗弃家庭成员之嫌。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理该案后,将择日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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