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崔亮)认为自己患上抑郁症是被同学虐待所致,昌平区一所中专被该校学生起诉到昌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记者今天获悉,昌平法院对此案做出了判决,认定该校在管理上存在失职方面,判决校方赔偿学生1.6万余元。
学生小王诉称,入学后近两年时间里,自己多次被同宿舍的学生殴打、虐待,致使他身心受到了严重损害,患上抑郁症,无法继续上学。小王认为,他上学期间属于未成年人,学校负有不可推卸的监护职责。
法院认为,小王在寄宿制学校读书,因此学校对未成年人负有更高的管理和保护职责。由于学校疏于对学生的教育、管理、保护,疏于对学生宿舍内部情况的管理检查,致使小王被同宿舍的学生殴打、虐待的情况长期持续,造成小王出现心理疾病,学校存在一定的过错。J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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