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8日电(记者周婷玉、崔静)“近年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不断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以从源头确保药品安全。”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8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
颜江瑛介绍,首先是实现了受理、审评、审批“三分离”。
她说,对药品行政审批运行模式进行改革,为的是解决审评审批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实行受理、审评、审批三分离,形成了分工合理、权责清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技术审评和行政审批权力运行框架,为从源头铲除腐败现象奠定了基础。
其次是实施药品审评主审集体负责制、审评人员公示制、审评审批责任追究制和信息化建设。颜江瑛说,通过药品审评主审集体负责制,避免个人自由裁量权过大的现象;通过审评人员公示制,强化审评责任;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相关规定办事的,以及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通过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阳光”审评审批,最大限度地挤压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实现审评审批过程的可监控。
与此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还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让审评审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对全部45个方面的112个行政审批项目实行标准化,向社会公布申办须知、程序、时限等基础上,把政务公开与实行网上审评审批相结合,实现了药品受理、审评和审批全过程的网络运行,实现了所有审评审批项目的全过程监控;药品审评中心等技术机构,实行了“开放日”和“定期咨询”制度,主动接受公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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