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杨凌讯(卫会平 记者
张华)昨日,记者从杨陵区委有关部门获悉,杨陵启迪学校发生群体性发热事件原因目前已查明,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据了解,杨陵区启迪学校是民办全日制学校,法人李钧。
2008年7月,该校私自招生办学,举办暑期辅导班。在补课期间,8月3日早晨有2名寄宿学生因病到董家庄医务室就诊,之后人员不断增加,到8月5日人员增加到75人(其中学生72名,教师3名)。事件发生后,经调查认定,杨陵区启迪学校学生群体发病为食用不洁食物所致,病原为“志贺氏痢疾杆菌福氏4型”。
截至8月17日,75名师生已经全部病愈出院。杨陵区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事件展开调查。认定杨陵区启迪学校对此事件负有主要责任,并作出相应处理:由杨陵区教育文化体育局责令杨陵区启迪学校停止办学,进行整顿;由杨陵区卫生监督局责令杨陵区启迪学校学生食堂停业整顿,并依法进行处罚,罚款1万元;对李钧之妻寇小亭,予以治安处罚;责令由杨陵区启迪学校承担发病师生就诊医疗费用。对此事件中存在监管不力,负有管理督查责任的杨陵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杨陵区卫生局两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对杨陵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杨陵区卫生局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对杨陵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分管领导、区卫生局分管监督工作的领导按照警示训诫三项制度予以诫勉督导;由杨陵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对在该事件中负有监管不力责任的杨村乡中心校校长耿向国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由杨陵区监察局对在卫生监督工作中监管不力,负有一定直接领导责任的区卫生监督所分管领导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