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卫生厅日前联合召开江苏学校卫生工作会议,要求江苏各地寄宿制学校必须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会议要求,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必须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也要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高等学校要成立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学校、院、班级三级公共卫生网络,建立专门机构或明确相关职能处、室负责公共卫生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加大对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及预算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力度,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保障学生按规定定期体检所需的经费。(记者车宏亮)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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