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10月1日已实施,拉萨市有关部门准备积极落实
随着公安部《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10月1日起实施,娱乐场所包间内的“房中房”现象可能会在拉萨消失。昨日,记者从拉萨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治安管理科了解到,他们将与文化主管部门协商,按《办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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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设立房中房
拉萨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治安管理科科长米玛说,此次实施的《办法》中,对歌舞娱乐场所包厢、包间的设置作了详细规定,比如:包厢、包间的设置必须保证能从外面清楚地看到包厢、包间内部,不能有阻碍展现包厢、包间内整体环境的屏风、隔扇、板壁等,在包厢、包间内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任何形式的“房中房”(卫生间除外),必须保障他人自由进出,不得安装门锁、插销等。
据了解,拉萨市目前有不少娱乐场所的包厢、包间内均设有“房中房”,同样存在包厢、包间内安装门锁、插销的现象。对此,米玛说,“房中房”以及包厢、包间安装门锁、插销现象的存在,会给娱乐场所的安全带来隐患,他们将计划与文化主管部门协同,按照《办法》的要求,对娱乐场所进行检查、整改。
安检人员及设施必须齐备
对于娱乐场所的闭路电视监控设备的要求,米玛说,娱乐场所的闭路电视监控设备的压缩格式、图像回放效果等必须要达到相关要求,并且应当设置闭路电视监控设备监控室,由专人负责值守,保障设备在营业时间内正常运行,不得中断、删改或者挪作他用;另外,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迪斯科舞厅应当配备手持式金属探测器,营业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以上的应当配备通过式金属探测门和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等;还应当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安全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名,其中女性安全检查人员不得少于1名。
据米玛介绍,目前拉萨市所有大型娱乐场所全部都在公安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安装了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要求所有闭路电视监控录像的资料必须保存30天,以便公安机关随时调用。另外,几家大型迪斯科舞厅也都安装了通过式金属探测门,下一步将督促其它娱乐场所也增配手持式金属探测器等安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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