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陆良县法院开庭审理后,一“黑马”女副镇长因践踏民主选举被判刑。2007年12月25日,陆良县小百户镇副镇长选举,并不受人瞩目的“黑马”赵燕美竟然胜出,当上了小百户镇的女副镇长。但实际上她并不具有候选人资格。
于是,就在她上任三个月后的2008年3月18日,陆良县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决定对赵燕美因涉嫌破坏选举罪进行立案侦查。
根据调查得知,2007年12月,在陆良县小百户镇第二届人大、政府换届选举前夕,时任小百户镇人民政府镇长助理的赵燕美为当选小百户镇副镇长,通过请吃、贿赂等手段对小百户镇部分人大代表进行拉拢、串联,使部分人大代表在2007年12月25日的正式选举中向其投票,使其以非候选人资格得票过半当选为小百户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陆良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赵燕美的行为已涉嫌破坏选举罪,于2008年3月20日对其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并于4月1日决定对其逮捕。陆良县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后,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燕美无视国家法律,在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时,采用贿赂手段,妨害人大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造成选举结果失实,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选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责任编辑:孟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