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新任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近日表示,“将把好数据质量关,维护统计的严肃性,确保统计真实”、“统计的本质和核心是反映真实、分析真情、探求真理。确保统计真实、及时提供信息,是统计工作立身之本,是统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的"生命线"”。
他要求,要“推进统计体系、统计指标、统计方法的改革与创新,推动统计工作更好地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就像会计不能做假账、法官必须公正一样,统计也必须确保真实。马局长所以会做出上述表态和强调,我想,除了例行的政策宣示外,更重要的,恐怕还是针对当前统计真实度不够高,乃至失真、注水这一现实而发出的警示。
对此,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德水曾直言不讳:“2004年各省区市上报的全年GDP汇总数据,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GDP增速相比,高出3.9个百分点,总量差距高达26582亿元。”近年来,许多更直观、与民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统计数据,如平均工资、CPI、失业率等,同样存在着“不够真实”、“与实际感受不符”的情况。以平均工资为例,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显示,1999年以来的最近8年,中国职工平均工资的涨幅都在两位数以上,平均为12.9%。但中国青年报随后进行的民调显示,“85.4%的人认为工资涨幅不到12%”。
如何确保统计真实?笔者以为,除了“推进统计体系、统计指标、统计方法的改革与创新”等技术层面上的措施外,最关键的还在于,体制和制度层面上的改革与创新。
其一,增加统计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向社会发布的统计数据是怎么来的?依据是什么?除非涉及国家机密,都应该详细地公之于众。这样一来,既有利于维护公众在统计问题上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统计的公信力,又可以通过公众的参与,提高统计资料源头的可靠性。
其二,增进统计部门相对于其它行政部门和利益团体的独立性、中立性。如果统计者自身不能从各种行政掣肘、利益羁绊中摆脱出来,做到充分独立、中立,那么“反映真实、分析真情、探求真理”的统计本质,便很难真正得到体现。当统计部门的人权、财权掌握在一些急功近利的部门手中时,“官出数字”、“层层加水”的虚假统计难免会出现。
其三,加大和强化针对失真、注水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追责力度。包括惩处、追责在内的法律规则实际上是一种社会行为激励机制———只有当遵守规则的成本足够低,而违反规则的成本足够高时,这种激励机制才能充分发挥作用。统计当然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