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经理讨奖金未果开走公车 被判将车归还
本报讯(记者王丽娜 通讯员李承曦)崔某是公司的副经理,因被辞退时讨要奖金未果,将单位配给他的公车开走。公司将其诉至怀柔法院,要求返还车辆并赔偿损失。昨天记者获悉,怀柔法院判决崔某将车归还。
北京东得锅炉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诉称,崔某曾是该公司的副经理。2006年3月,公司为他配置面包车一辆,用于为工地运送材料及工人。2007年8月,崔某被公司辞退。之后,崔某将车辆开走,至今未返还,致使公司租用他人车辆运送材料,每月增加额外开支两三千元。
庭审中崔某辩称,公司配车是为其出行方便,不是拉送材料和工人。崔某说,因公司克扣其奖金,他才将车开走,并表示发放奖金就还车和行驶证。崔某还表示,同意返还车辆,但不同意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崔某在任职期间占有使用公司配备的车辆合法,但在离开公司后,继续占有使用欠妥,故判决其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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