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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的一个区安排人大代表听取政府关于重点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应参加代表人数75人,实际到会人数仅有36人,严重影响了此次活动的效果。
现在,一些人大代表不仅无故、借故缺席年度大会、政府部门会议,还有一些人大代表,虽然人来了,却消极与会,公然睡觉,进行与议题无关的聊天等。
由此不难看出,部分代表的履职意识非常淡薄,代表纪律观念不强,对选民不负责任。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有些人的代表资格来得太容易了:有的地方由“组织”把人大代表名额当作“荣誉”分配,还要照顾到“面”,至于参政议政能力,则成了次要因素。如人们所说的那样,是名义上的提名,实际上的指定,表面上的差额,实际上的等额,选举成了“走过场”。在他们眼里,人大代表就是听听报告、举举手、按组织意图划划圈。至于参政议政的责任意识,他们并不清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各级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来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要知道,每缺席一名人大代表,就意味着成千上万、甚至数百万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无人在大会上表达,而这,就不仅仅是缺席代表个人的事情了。
我希望,那些人大代表认识到,人大代表不是荣誉称号,而是一种政治职务,人大代表应该珍惜人民给的权力,切实为人民代言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