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能不能出售地下车库?》
我省修订相关规定:按比例配建的地下车库属人防设施,不准卖
新建小区究竟配建多少地下车库才符合基本要求?开发商能不能随意出售地下车库?……不久前刚刚修订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业主们关心的这些问题给予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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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民用住宅必须配建地下车库
市人防办政策法规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办法》规定,从今年9月1日起,我市新建民用住宅都必须修建地下室或者地下车库。
据介绍,如果该项目的地质条件不适合修建地下防空设施,比如,项目周边管线太多,施工可能造成管线布局的破坏;该地域有流沙、暗河等不适合建地下设施的条件,在由相关部门出具详细的检测报告后,缴纳易地建设费,由政府择地统一另建。未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或者未缴纳易地建设费的,将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记者了解到,按照《防空法》规定,易地建设费按照应修建地下防空设施的面积缴纳,每平方米2400—2800元。目前,我市每年收取的易地建设费大约有2亿元,大行宫家乐福、新街口莱迪广场和河西中央公园所在地的地下人防设施,就是政府统一易地修建的公共地下人防设施。
按比例配建的地下车库不准卖
目前,我市众小区的地下人防设施平时多用于地下停车,这也符合人防设施平战结合的原则。但最近几年,业主和开发商之间常常因为车位问题发生争执,有的甚至诉诸法庭。住宅小区到底应该按照什么比例配建地下人防设施才算合法?开发商能不能随意出售?
该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国家和省的相关法规规定,多层住宅应按照建筑总面积的2%—5%配建防空地下室,10层以上(包括10层)的高层建筑,应按照首层的建筑面积配建地下室。同时,修建的地下人防设施必须满足人防要求,如,应有密闭门、顶板构造厚度至少大于20厘米、出入口隔墙必须按临空墙配置钢筋等。
至于开发商有没有权利擅自出售地下车库,《办法》中首次做了明确解答:“依法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比例,结合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也就是说,自今年9月1日《办法》实施后,这部分地下设施都是不允许出售的。但是,在经过物价部门的核准后,可以向业主出租。如果这部分面积在售房时已计入公摊面积,租金归全体业主所有;否则,租金归开发商支配。
有关人士告诉记者,通常情况下,精明的开发商往往会超比例建设地下防空设施,因为多出来的这部分面积,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不仅不需要满足人防设施建设要求,而且可以自主出售或者出租。
今年将新增1万平米地下停车场
10月1日,北京东路公教一村体育场地下停车场正式启用,大大缓解了该地区的停车难问题。据悉,人防设施民用化探索也是今年我市人防工作的重点,这和《办法》中明确的“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和设施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思路不谋而合。
记者从市人防办了解到,除了已经启用的北京东路地下停车场外,夫子庙东牌楼地区人防地下停车场日前已批准立项,广州路、糖坊桥地区的人防地下停车场规划正在抓紧编制。市建委、人防办等相关部门还就老小区地下停车设施建设开过专题讨论会。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年全市预计新增地下停车场1万平方米,主要分布在新街口、山西路、湖南路、火车站周边、长途汽车东站周边地区和老小区。本报记者 李芳 毛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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