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年5月兰州市二手房价同比涨幅位居全国首位后,8月,兰州二手房价以14%的同比涨幅,再次位居全国首位。”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这一数据,让甘肃省兰州市的买房者大跌眼镜。
在全国房市普遍转向低迷的情况下,兰州这一西部欠发达城市的二手房价却高歌猛进,不能不让人们心生疑问:到底是什么在推动兰州二手房价一路疯涨?难道真是开发商和房产中介商们所说的“供不应求”吗?带着这些疑问,记者展开了调查。
“两头瞒”赚取巨额差价 兰州一所高校的青年教师张先生眼下正为刚买的二手房郁闷呢。
半年前,张先生为结婚准备在兰州城关区买一套二手房,因为工作太忙,他就将买房的事委托给了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
不久,中介公司说帮他相中一套比较合意的房屋,房主要价33万元。张先生要求和房主见个面沟通沟通,每次中介公司都以房主在外地工作为由不安排见面。
“在办理相关手续需要签名的时候,他们(指中介)都是提前让房主先签好,然后找我签。由于急着结婚,我也没想那么多。”张先生说,通过中介公司跟对方几经协商侃价,最终,他以30万元买下了这套房子,很快装修好结了婚。
可几天前这套房子原主人的突然造访,让张先生“如捣五味瓶”。
原来,原房主从朋友那里得知,很多通过中介公司买卖的二手房,中介公司除了赚取中介费外,恐怕还有一大笔“差价暴利”。
通过沟通,张先生得知,原房主当时开出的房价只有25万元,中介公司报价33万元和成交价30万元,原房主都一无所知。
“我急忙联系当时委托的那家中介公司,可电话打不通,我又赶到他们的办公地点,发现早已人去楼空。”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去工商局查这家中介公司的注册登记,工商局告诉他根本没有注册成立过这么一个公司。
骗人伎俩越来越隐蔽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些没有营业执照的小房产中介(俗称“房虫”),在兰州已呈泛滥之势。他们人数众多,有业余的“投机客”,更多的是专业“房虫”。
兰州金海房屋中介公司负责人王勇告诉记者,“房虫”游离于正规房产市场之外,不间断地进行着台面下见不得人的交易。随着“交易”经验的增加,他们骗人的伎俩也越来越高超,越来越具有隐蔽性。
“为了获得第一手房产信息,他们不仅腐蚀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监管人员,而且通过各种手段,腐蚀正规中介公司的员工。”提到“房虫”的种种劣迹,王勇深恶痛绝。
记者了解到,一些房主和购房者贪图省事、省钱的心理也在一定程度上为“房虫”们的生存提供了条件。为了方便,他们往往通过媒体登载自己的买(卖)房信息,这就让那些嗅觉极度灵敏的“房虫”们有了可乘之机。他们会在广告信息发布后的第一时间,与售房人或买房人取得联系,并且以一种极有诚意的口吻和态度表示出买房、卖房或者优惠中介佣金的意向。这样,买卖双方就在不知不觉中上了他们的圈套,成为牺牲品。
由于没有工商及税务证照,“房虫”大都擅长和监管部门打“游击战”,“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是他们“办公”特征的形象写照。
规定漏洞助“房虫”滋生 据了解,按照国家对房屋中介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中介机构在成功完成一桩房屋交易之后,只能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即中介费),这个比例一般不超过交易总额的2%,而“房虫”赚取“巨额差价”的行为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但是,由于“房虫”们大多身居暗处,加上有关部门对房屋中介市场监督不力,相关法律及政策不健全等原因,这种非法行为一直存在,并愈演愈烈。
“此外,公证方面的规定存在漏洞为"房虫"的滋生蔓延提供了可乘之机。”玛雅房屋甘肃总部执行副总经理罗大成一语道破此中玄机。
罗大成告诉记者,目前,国家允许公证机构办理房产转移公证业务,在一些地方仅凭公证书就可以证明房产已经转移,这种规定漏洞为“房虫”投机提供了可能。
“房虫”大都经验丰富,市场嗅觉灵敏,而且人脉资源极为广泛,有些甚至和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相互勾结。罗大成说,他们最常用的手段是现金收购,通过欺骗和软硬兼施等手段,以较低价格买下一些因各种原因急于售出的房子,但并不真正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只是到公证机构进行房产转移公证,这样就名正言顺地成了房产的主人,然后在很短的时间内,倒手卖出,不仅赚取了巨额差价,而且还逃避了房产交易应上缴的税收。
据介绍,按照二手房交易的规定,买卖双方在交易成功后应上缴契税、营业税、转让手续费、土地收益金等税费,这些税费只有买卖双方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时才上缴。而“房虫”在倒手交易中并没有过户登记,尚不算一次完整意义上的房产交易,因此不需缴税,无形中损害了国家的利益。
周文馨 张良杰
本报兰州10月8日电
调查札记
在目前情况下,如何解决“房虫”泛滥问题呢?罗大成开出的“两济良药”是:加强监管和制定惩戒措施。他认为,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应该对“房产转移公证书”加强行政监管,对由买卖行为产生的“房产转移公证书”,不能仅凭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就视为房屋业主已经转移,必须在买卖双方当事人都在场的情况下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对于那些违反正常交易规则、非法交易房屋的个人和行为,有关部门应制定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呼吁主管部门加大对房产中介服务业的监管力度,尽快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政策,制定出台“房地产经纪管理规定”,完善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做到房产中介人员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