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电杀病妻 惨叫声让他住手(图)
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其有期徒刑三年多,被告上诉
本报讯因不堪忍受家庭和经济的双重压力,身为电工的傅端采用电击方式杀病妻,导致妻子双上肢电击伤。日前,九龙坡区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傅端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
九龙坡区检察院指控,今年4月21日凌晨,傅端不堪忍受妻子牟桦长期生病带来的家庭和经济压力,想电击杀妻。
当天5时许,他谎称用电击治疗肩周炎,让妻子拿住电线裸线头,随后他将电线通电约一分钟。听到妻子痛苦的呻吟,他还是不忍心,遂拔掉电源。此时,牟桦已被电击昏,双手被电击出多个水泡,后经医院诊断为电击伤。
“她得了抑郁症,经常说想死,我只是想用电击吓一下她,我没想要杀人。”傅端在法庭上辩称。
“我要求他把征地的赔偿金拿出来为我治病,他不愿意,他觉得被我拖累了,所以谋害我。”牟桦向法庭陈述,与傅端结婚之初,两人的感情一直很好,后来自己长期生病,用了家里不少钱,本来经济条件不好的家庭更显捉襟见肘,于是丈夫时常打骂她,害得她不敢回家,只有去亲戚家借宿。最近,她又被查出患有胃癌。事发前一天晚上,她与丈夫因拿钱治病一事发生激烈争吵。第二天凌晨她正在睡觉,傅端将她叫醒,并递给她两根电线,说是用电击方式治疗他的肩周炎。她迷迷糊糊将电线拿在手上。丈夫走出卧室不久,她就觉得自己被电触了,痛得从床上滚到地上惨叫。
法院审理后认为,傅端身为电工,在明知电击身体会致人死亡的情况下,还将电线裸线头让其妻拿住而接通电源,构成故意杀人罪。在犯罪过程中,傅端拔掉电源,自动放弃犯罪,是犯罪中止,应依法减轻刑罚。
傅端坚持认为自己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近日上诉。记者王非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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