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中央电视台文艺节目中心副主任兼文艺部主任赵安受贿案进行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赵安(男,44岁)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图为2002年出席北京“两会”期间的赵安(右)。中新社资料图邹辉 摄
近日来,因网上一篇博客透露著名导演赵安已经出狱,这位曾任央视文艺部主任的名人又一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昨天记者经多方采访证实,两个多月前,赵安确实已经出狱,从位于河北的燕城监狱回京。
狱中电视台当“编导” 据了解,赵安于2003年12月12日以受贿罪、诽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判决书上的刑期自2002年10月11日被抓之日起,到今天恰好整整6年。2004年2月18日,赵安被送往北京市天河监狱,开始他正式的服刑生活。
赵安在他所服刑的天河监狱内“天河之声”电视台干起了“老本行”,“天河之声”一周一期,播发狱内新闻及社会上与服刑人员生活相关的资讯。电视台“工作人员”都是服刑人员,包括两位女主播,大约10人左右。赵安则在“业务”方面,担当起了类似“台长”的职责。
由于赵安的努力,大大提升了这个小小狱中电视台的节目质量,服刑人员称“天河之声”为狱中的“新闻联播”。
记者曾经问一名与赵安一起做事的服刑人员:“你觉得赵安怎么样?”这位服刑人员说:“他很有激情,在技术上也属一流。”
2004年9月15日,赵安所服刑的天河监狱组织了一台大型演唱会。这场以“慰问监狱干警,帮教服刑人员”为主题的大型文艺晚会,由于狱方的全力以赴获得巨大成功。赵安是这场演出的艺术总导演。记者当时曾亲眼见到他在后台忙着指挥,满头大汗,嗓子发哑。
在天河监狱曾获两次奖励 据了解,由于赵安在狱中服刑表现良好,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根据对服刑人员“以分计奖,以奖减刑”的政策,使得赵安在服刑仅一年半的时间,便获得一次“记功”、一次“监狱表扬”,共计两次奖励。“记功”的奖励,狱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为其提请减刑,法院裁定为减刑8个月。而“监狱表扬”尚未来得及兑现减刑,赵安便被调往了位于河北燕郊的司法部的直属监狱——燕城监狱。
三年前被调往燕城监狱又获减刑 2005年8月12日,赵安离开他服刑了一年半的天河监狱,被调到燕城监狱继续服刑。在燕城监狱,赵安仍然从事“写写画画”,组织一些文娱活动,还从事拔草之类的体力劳动。2008年春节,还曾获准放假三天回家过年。在此服刑期间,他也曾获得奖励得以减刑一次。(刘晓玲)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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