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刚)在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日前本市发布并开始实施《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2008—2012年)》,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内涵发展,用现代化理念配置教育资源,用好教育资源,建设教师队伍,搞好学校管理,推进课程改革,落实素质教育,切实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充分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和普惠性,确保本市义务教育继续保持全国前列的优势地位。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到2012年基本达到高标准、均衡化的目标。
在办学条件上,学校校舍场地,要布局合理,使用方便;运动场地铺设塑胶地面或人工草皮、塑胶跑道;校舍场地定期维护、整修,常年保持良好状况;校舍场地有安全警示标志,并设无障碍设施。关于教学装备,各科教学仪器、设备达到《天津市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的有关要求,课外活动器材能满足学生需要;严格仪器、设备、设施及各类耗材的管理,仪器、设备完好率应达到95%;充分使用专用教室,演示和分组实验开出率均达到100%;小学和初中生均图书分别达到30本和40本,并定期补充、更新,图书馆、阅览室每天向学生开放,借阅覆盖率为100%;严格教科书循环使用管理,保证有效使用。
在学校管理上,坚持依法办学,体现公平性、公益性、普惠性,班额符合本市有关规定,不办重点班或变相的重点班;关注弱势群体,保证残疾学生、家庭困难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完成学业。实行校长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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