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光中日前称诺贝尔文学奖是西方人的文学奖,他建议“华语作家完全可以设立自己的诺奖”(10月11日《现代快报》)。
诺贝尔奖是国人多年的心头之痛,不少人也热衷于对获奖者“中国情缘”的开发。不过与此相对,另一种姿态也开始渐渐出现,那就是“不屑”。
勒·克莱齐奥获奖以后,有作家断言:勒·克莱齐奥属于三流作家。
从顶礼膜拜到不以为然,本也是一种进步。不过广而言之,大凡评奖,总是有各种因素的影响,本来就没有什么绝对的公平。华语作家设立了自己的诺奖之后,就能保证评奖的结果绝对公正了?大概不会。
获奖是一种水平的象征,不过这并不等于文学作品的价值都是通过诺贝尔文学奖来实现的。文学作品的价值来源唯一取决于作品自身的魅力。同样,华语文学的地位也只会取决于有多少优秀的华语作品而不是多少华语奖项。
事实上,现在的华语文学奖并非没有,新加坡的“花踪文学奖”,香港浸会大学的“红楼梦奖”,都是颁给华文作品的。可惜它们无法与诺贝尔文学奖相提并论,说到底还是获奖作品的影响力太小。
作家最应该关注的永远是作品,只盯着评奖的作家大概很难写出流传深远的作品,反之,如果华文作品真正能够出经典巨著,又何愁无大奖呢?(刘楚汉)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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