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 韩文青 廖紫欢
本报10月11日热线消息省城的程先生和妻子离婚后,由于没有及时到房管局办理分户手续,错过了最后的分户时限。现在棚户区拆迁改造,程先生遇上了麻烦事:他们有一证两户证明,却只能按照一户条件进行选房。
据程先生介绍,他与前妻因为性格不合,已在1997年3月份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仍然共同居住在原先的槐荫区南大槐树南街的一个独立小院子里。虽然共处一个院中,其实已经分成了两家,四间房子属于槐荫区房管局的公房,每年他们都要凭租赁证缴纳房租。而当时碍于面子,程先生不想把离婚的事情宣扬出去,就一直没有去槐荫区房管局办理分户手续。
直到2007年的6月份。程先生才前往槐荫区房管局办理分户手续。然而济南市房管局已针对旧城棚户区改造专门下发了一个紧急通知,2007年5月14日起暂停办理分户手续。没有及时办理分户手续而造成这种麻烦,程先生非常后悔。
针对这种特殊情况,10日下午,记者咨询了济南市房管局相关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冻结办理旧城棚户区分户手续后,只要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同意和批准,房管局还是承认分户的。”
目前,程先生和他的前妻还在等待,期望能选到第二套拆迁安置房,而且这套房应该是在他前妻的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