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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快报》报道:人大代表来视察就带去看“先进典型”,给媒体的材料就把存在的问题全删……在10月10日的建筑法执法检查总结会上,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庆强直言,某些政府部门如此“忽悠”人大代表和新闻媒体,实在不应该。
政绩关乎单位领导的提拔和升迁,人大是权力机关,被视察单位能不把自己最光鲜的一面端给人大代表看?视察时,一般都是按事先设计好的路线走,一切都经过“加工”和“包装”,被视察单位及上级主管领导前呼后拥,人大代表被牵着鼻子看戏似地“走马观花”,连与基层群众接触的机会也没有。
笔者认为,改变人大代表视察的“套路”,才是防止被“忽悠”的关键。比如,变事先通知为“突然袭击”,少点前呼后拥、多点轻车简从,少听情况汇报、多深入实地察看,力求多途径、多渠道地掌握第一手资料。如此一来,即使被视察单位想“忽悠”,注定也会露出“马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