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就是为了集思广益吗? 对民主集中制中“民主”的误解和误导之二: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就是集思广益,集中群众的智慧和经验。
我认为,这种思想观点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把它作为民主集中制民主的主要功能和目的甚至是唯一功能和目的则大有问题。
首先,我们从理论上分析,民主集中制“民主”的主要功能和目的不应是集思广益。一般来说,民主的功能和目的包含两个方面:一是集思广益,集中群众的智慧。即指领导者通过民主讨论的方式集中起群众的智慧和经验,然后选择“正确”意见做出决定;二是利益协调,平衡人群间的关系。即指领导集体中各个方面、各种利益群体的代表在一起,就有关问题进行自由、平等的讨论和协商,然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和方式做出决定。集思广益方法与利益协调机制两者之间的联系在于,他们不是截然不同的两个问题,而只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其差别在于,两者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完全不同,前者追求和强调的是决策结果的正确,后者追求和强调的是决策结果的公平;前者属于认识论哲学的范畴,后者则属政治学、社会学的范畴。显然,民主集中制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其主要功能和目的应当是后者,而不能是前者;主要应当是协调和平衡利益的制度机制,而不能仅仅把它当作集思广益的渠道和方法。
政治学和社会学理论认为:人的能力有大小、水平有高低,但人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无差别。“我不赞成你的意见,但我绝对尊重你的权利。”这便是平等、自由和民主。因此,各个代表、各代表团在人大会议上反映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利益群体的意愿和意见,就没有对错之说,就不受法律的追究。
理论和规则虽明白无误,但实践往往与之相距甚远。如,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对党内产生和存在的不同意见不是以平等讨论多数决定的方法解决之,而是以权力论是非,谁拥有绝对的权力谁就拥有绝对的真理,一个人的思想代替了所有人的思考。对不同意见者轻则批评教育,重则关押批斗。权力与真理结合,使特权取代了平等,专制取代了民主。这是历史的教训。在现实生活中,此类性质的问题仍不鲜见。实践中这些问题的产生和长期存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对“民主”内涵和实质缺乏正确的认识和理解。为此,我们应从思想上理论上切实弄清说明白。只有这样,才能把民主集中制领导制度更好地健全完善起来,真正地贯彻落实下去,才能使党和国家的领导工作不以领导者思想意志的转变而转变。
(作者韩光宇为中央党校教授)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