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李平实习生胡娜)一个远离家乡到南宁求学、今年刚大学毕业参加工作的花季女孩张甜甜,6月18日晚上遭遇了“独轮”自行车事故:在下坡时,才买3天的自行车前轮“单飞”,张甜甜重重地摔在地上,晕了过去(详见本报7月22日2版《甜美女大学生磕断牙齿摔破了脸》一文)。
受伤后的张甜甜与其购车超市沃尔玛南宁朝阳路分店协商未果,一纸诉状将其告上了法庭。近日,张甜甜诉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南宁朝阳路分店(以下简称沃尔玛)健康权纠纷一案有了结果。
新闻回放 甜美女孩意外受伤 张甜甜来自河北唐山的农村,今年6月,从广西中医学院毕业后,在南宁的宅急送快递公司做业务受理。
为了方便工作,6月15日,张甜甜到沃尔玛南宁朝阳路分店花169元买了一辆“聚宝王”牌自行车。6月18日晚上8时10分,意外发生了:从单位出来骑车还不到5分钟,张甜甜就明显感觉到自行车的前轮左右晃动,根本不能控制方向。因为是下坡路,她试图刹车,但没有什么作用。自行车的前叉戳出去了,张甜甜随着整个车身往前栽,头着地,下巴被磕出了淤血,刚配的眼镜断了,还挫伤了鼻梁,上下眼睑肿得将眼睛挤成了一条缝,上排3颗牙齿也摔断了,手背上、膝盖上、脚上都是擦伤。从车上摔下来后,由于头部受到撞击,张甜甜晕了过去。
争议焦点 自行车是否有质量问题 在法庭上,张甜甜认为,沃尔玛出售的这辆自行车没有提供合格证,也不能提供该自行车生产者的合法经营身份,不能证明出售的自行车产品是质量合格的,正是因为这辆自行车本身质量不合格才导致了前轮突然脱落,造成了自己受伤。
沃尔玛辩称,其所销售的自行车属于质量合格的产品,并提供了合格证。但张甜甜一直没能提供任何相关证据,以证明事故发生是因为这辆自行车存在质量问题所致,且事故的发生完全有可能是由于张甜甜本身的原因造成的,因此,她提出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院判决 沃尔玛赔偿万余元 兴宁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原告张甜甜已经举证其购买被告沃尔玛销售的自行车的第三天,因自行车前轮螺丝松动导致前轮脱落,造成其摔伤,已经履行了举证责任的义务。从张甜甜购买自行车至摔伤的经过、原因和事后的协商处理过程,法院依据人们日常社会生活中所形成的经验法则,能够推断出是沃尔玛销售的自行车在装配的过程中存在产品缺陷(螺丝松动)。且沃尔玛未能举证证明其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也未能举证证明是原告张甜甜自身使用过程中的其他过错造成损害事实的发生,所以认定张甜甜的损害与其销售的自行车存在因果关系,沃尔玛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法院判决被告沃尔玛赔偿原告张甜甜医疗费5243元、伙食补助200元、误工费24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购车款169元,共10856元。
作者:李平 胡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