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12年男友不辞而别 为讨青春费女子绑架他人
【新民网讯】交往12年的男友突然不辞而别,为讨“青春损失费”,30岁的林小姐纠集多人,将男友的朋友非法拘禁,拷问男友下落。10月14日,新民网从松江法院获悉,林小姐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据介绍,林小姐出生于安徽农村,由于家境困难,十几岁就来沪打工,同时也收获了自己的爱情。她与王某确立恋爱关系后,不久便同居,虽没登记结婚,但对外总以夫妻相称。2008年,王某突然向林小姐提出分手,然后就消失的无影无踪。林小姐决定向王某讨要“青春损失费”作为补偿,但王某就是避而不见。于是,林小姐纠集了几个老乡,找到了王某的好友,向其追问王某的下落。遭到拒绝后,更是强行将其带至自己的住处,采用殴打、威胁等手段拷问,直至被警方解救。
松江法院认为,林小姐非法拘禁他人,并具有殴打情节,行为构成了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通讯员 张华陆 晓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