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杨佳袭警案”昨日在上海高院第五法庭二审开庭。庭审从上午9时30分开始,除去中午休庭一个半小时以及下午休庭5分钟,案件审理一直持续到晚间6时半前后。法庭将择日宣判。
据悉,130余名市民旁听了昨天的庭审,其中包括30余名媒体记者。
杨佳袭警案细节
杨佳:“记不清” 检方:证据确凿
庭审一开始,杨佳就表现了不配合。每当检方或法庭问及2008年7月1日(杨佳袭警当天)发生的情形时,杨佳均以“记不清”作答。
在质证过程中,检方当庭播放了三段2008年7月1日杨佳冲进闸北公安分局后的监控录像,其中一段在值班室内的监控录像可以看出,一名身着白衣、右手持尖刀、头戴防毒面具的男子冲进值班室后的7秒内凶残地连续对4名民警进行捅刺。检方的证据材料显示,冲出值班室后的杨佳多次在闸北公安分局办公楼的9、10、11及21楼进行了砍刺民警的行为,最终造成6死4伤的严重后果。
当检方问杨佳为何实施该暴力行为时,杨佳表现得很“迷惑”,并称事发后将近3个月时间,没有想过7月1日发生的事情,因此记不清了,甚至称“持刀者戴着面具,看不清楚他是谁”。 而对所问“如今是否后悔”,杨佳亦予否认。
杨佳被民警殴打?
杨佳:确有其事 检方:没有证据
杨佳当庭宣称2007年10月5日在上海市芷江路派出所被数名民警殴打。检方证实,杨佳确曾于当日因骑无牌照自行车并不出示身份证件而被带到芷江路派出所盘查,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派出所民警曾殴打他,甚至在他自己的投诉邮件中,也只能看到其与民警之间的言语冲突,并未反映其当天所称的遭七八名民警殴打2-3分钟。”
杨佳精神不正常?
律师:请求鉴定 法庭:不予支持
杨佳是否精神正常?对此问题,杨佳的回答十分干脆,坚持称自己精神正常。
在昨天的庭审中,杨佳二审的两名辩护律师翟建和吉剑青,一直致力于请求法庭同意对杨佳再次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
控方请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技术人员出庭作证表示,杨佳在作案后曾大喊“我够本了,枪毙我吧”足以说明,杨佳当时完全具有辨别能力和行为能力。
法庭调查阶段,合议庭当庭表示辩护律师要求重新鉴定的理由不充分不予支持。但此后的庭审中,两名辩护律师依然希望法庭同意重新鉴定。(李燕 阮巍 中新 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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