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杭州10月14日消息(记者张国亮实习记者史朵朵)昨天,杭州市出台了《关于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此举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与住房开发建设,促进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根据《意见》,购房入户政策实施范围新增上城、下城、西湖、江干、拱墅区五个城区。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由男60岁、女55岁调整为男65岁、女60岁。自《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l2月31日止,对个人购买上城区、江干区等区内普通商品房的,实行契税、印花税补贴,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所缴纳的契税、印花税地方体制分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完工前的预售收入,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预计利润率下限标准预征企业所得税。
另外,《意见》明确规定:对新出让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特别是价款超5亿元的地块,可适当放宽地价款支付期限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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