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情郎赌博法庭讨债被充公
陈其生 钱久钢
本报讯 借钱给“情郎”赌博,不料之后讨债无果,无锡市民许小姐怒将“情郎”告上法庭。不料法院认为借钱给人赌博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一审驳回其诉讼请求。
早在2005年,许小姐和有妇之夫姜某相识,不久即非法同居。姜某嗜好赌博,外面欠了不少赌债。去年10月5日,许小姐借款38000元给姜某用于赌博,姜某出具借条一张。当时双方约定好,之前旧账一笔勾销,姜某可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每月归还许小姐2000元。可是,姜某并未履行口头约定,两人关系也日益冷淡。许小姐讨债无望,便一纸诉状将姜某及其妻告上法庭。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驳回许小姐的诉讼请求。
(陈其生 钱久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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