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晓宇“纪念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六十周年座谈会”近日在北京召开。与会学者一致认为,华北人民政府留下的丰厚精神遗产,对于我们今天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和借鉴作用。
1948年9月,在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取得重大胜利,即将夺取全国政权的重要时刻,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召开了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成立了以董必武为主席,薄一波、蓝公武、杨秀峰为副主席的华北人民政府,从而揭开了中国人民民主革命新的光辉篇章。
华北人民政府时期法制建设成就非凡,是当代中国法制史上的一个典范。在短短的13个月里,华北人民政府就颁布实施了二百多项法律、法令、法规,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华北人民政府的立法,表现了十分鲜明的科学性与创造性,也表现了充分的现实性与针对性,同时又具有严肃的规范性与灵活性,是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
为了纪念华北人民政府成立60周年,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中国政法大学、中国老教授协会、法制日报社联合举办了“纪念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六十周年座谈会”。
座谈会上,全国政协原副主席李贵鲜在讲话中指出,华北人民政府的成立,是中共中央在华北地区解放区已经连成一片,全国解放战争正推向最后胜利,新中国即将诞生这样一个关键时刻的一项历史性决策。
任建新作为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会长、曾经在华北人民政府工作的老同志,给座谈会发来了贺信。贺信中指出,“华北人民政府在政权建设、经济建设等各个方面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纲领性文件,为新中国统一法律制度、行政管理、财政管理、恢复发展经济积累了宝贵经验。”
老中青三代学者纷纷在座谈会上发言,阐述了他们对华北人民政府时期的法律、法令、法规研究的成果。这些发言涉及从政治学、法学、行政管理学等不同角度,研究了华北人民政府在政权建设与法制建设等领域内取得的成就与经验。学者们一致认为,华北人民政府留下的丰厚精神遗产,正是我们今天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精神食粮,也是我们今天建设法治社会的历史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