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3日宣布,《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将于2009年1月初正式生效,这一公约将有助于人们加强对古老海底沉船等文化遗产的保护。
总部位于巴黎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当天发表公报说,该公约在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上通过,目前已获得西班牙、古巴、葡萄牙、尼日利亚等20个国家的批准,达到了公约生效所必需的国家数目。
公约主要包括四个要点:第一,签约国有义务保护海底遗产;第二,这些文化遗产应保留在原来的位置,即海底深处;第三,禁止以商业为目的进行开发活动;第四,各国之间加强合作,增强人们对海底考古的了解,向民众强调海底遗产的重要性。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松浦晃一郎表示,这项公约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相关规范措施起到了必要的补充作用,它能够制止日益猖獗的海底文物走私,为保护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提供法律依据。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介绍,海洋深处隐藏着丰富的文化遗产,其中以古老沉船残骸为主,数量大约在300万处左右,除此之外,还包括海底艺术岩洞以及一些被水淹没的景致等。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刘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