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京10月15日电 (记者汪晓东)日前有媒体报道,江苏无锡新区一农贸市场所售太湖银鱼经采样检测,发现含有大量甲醛成分。昨天,无锡市发布消息称,经该市有关部门调查检测,情况属实。
银鱼是一种水产品,正常流通过程中使用冰块加以保鲜。
这次发现的个别不法商贩疑在保存过程中使用甲醛来得到增白防腐的目的。无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事,迅速采取措施,由工商部门对问题摊位立案查处,并责成工商、农林、质监、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组织对全市水产品市场进行专项检查,扩大抽检范围,发现问题银鱼坚决销毁,决不让问题银鱼再次在全市水产品市场上出现,确保上市水产品质量安全。
太湖银鱼是“太湖三白”之一,与松江鲈鱼、黄河鲤鱼、长江鲥鱼并称中国四大名鱼,以形如玉簪、色泽似银、光洁透白、肉质细嫩闻名。
甲醛为无色、刺激性气体,易溶于水,其水溶液俗称“福尔马林”,具有防腐、保鲜作用。经甲醛浸泡的水产品,保存时间长,浸泡后色泽亮丽,躯体丰满,看上去很新鲜,但手感较韧,口感较硬,如甲醛量加入过大,细嚼时有刺激感。
专家介绍,甲醛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和致畸形物质。长期食用含有甲醛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危害很大,主要表现在嗅觉异常、刺激、过敏、肺功能异常、肝功能异常等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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