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雄伟)记者昨日从东莞市教育局获悉,为全面掌握全市中小学代课教师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情况,研究制定落实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的实施办法,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全市中小学代课教师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情况调查摸底工作。
此次中小学代课教师调查摸底对象为:2008年9月1日前在公办中小学(含小学、普通初中和普通高中,不含学前班)教学岗位上代课且现仍在岗的代课教师。而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调查摸底对象为:在公办中小学(同上)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纳入当地编制管理的教师(即专任教师,不含职员和教学辅助人员)。
同时,本次调查摸底采用上报相关名册和统计数据的方式进行。2008年9月1日前在岗且现仍在岗的代课教师全部纳入统计范围,月平均工资水平以2008年1—8月发放的全部收入进行计算。中小学教师月平均工资水平以2008年1—8月发放的全部收入进行计算,并按地域、学段和岗位分类统计。公务员月平均工资水平以2008年1—8月发放的全部收入进行计算,并按职务分类统计。
市教育局指出,调查摸底情况必须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各地报送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视情节严肃追究学校校长、填报部门主要领导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其中,代课教师名册上报前必须在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上报后省教育厅将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刘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