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10月15日电(记者朱薇)记者近日从重庆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重庆正式出台政策“组合拳”,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重庆有望继上海、天津之后成为吸引PE(私募股权)集聚的高地。
根据审议原则通过的《重庆市关于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意见》,重庆将允许股权投资类企业(包括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以有限合伙的方式注册登记,并将认定该类企业为金融创新机构和鼓励类产业。
股权投资企业可参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重庆金融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享受在指定区域新建或购置自用办公房每平方米1000元的补贴、租赁办公房按房屋租金30%补贴,营业税享受相当于免二减三的财政补贴,高管人员深造、购买住房等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免三减二的财政补贴。
同时,重庆市金融办主任罗广还表示,以有限合伙方式登记注册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其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可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可按“利益、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