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0-16 01:3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前不久,我刚从稷山县城领退休金回来,一位身着西服、肩挎皮包、年约30岁的女子尾随进来,说她是为太原一家毛纺厂在河津举办产品展销会做筹备工作的,并说她想特意在我们村找一位大会广告员,待遇是赠一套毛料服装、一辆价值为1万元的新摩托车。
接着她拿出身份证、工作证和盖有公章的《展销会须知》,上面有一款写着:凡聘请的广告员应交押金700元,签名生效。
我由于求财心切,没顾上考虑就签了字,把押金给了那个女子。那人叫我5天后在家等她,说完便扬长而去了。谁知过了好几个5天,那女子也不来见面,这时我才恍然大悟,知道上当了。原来那个什么展销会根本就不存在,所谓赠礼品也是“钓鱼上钩的诱饵”,难怪有人说,如今骗子专找一些老人、妇女为对象行骗,可能是我们这类人容易被骗吧。可是她有身份证、工作证,还有公章,难道这些东西也是假的?就当700元买了一个教训,今后遇事要细思量,谨防上当受骗。
冯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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