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王胜俊。 中新社发 任晨鸣 摄
中新社北京十月十五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今天在此间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把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落实到对农业、农村、农民的关注关心关爱的具体行动上,切实为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重大责任和光荣使命。
王胜俊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的贯彻《决定》精神会议上强调的。
他说,经过多年努力,基层人民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建设取得了很大进步,但制约农村司法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推动农村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尚不健全,农村司法基础薄弱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司法领域中的城乡二元结构十分明显。
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司法资源配置和司法服务在农村与城市分布差距较大,难以适应“三农”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二是农村基层司法组织薄弱,司法手段和方式滞后,职能发挥不充分,难以适应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人民法庭解决矛盾纠纷的体制机制还不适应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规律和特点。三是随着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规则需求将十分旺盛,迫切需要发挥司法的作用,为农村发展提供更加及时有效的制度保障。
王胜俊说,解决上述问题,人民法院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重要指导思想,按照中央《决定》的部署要求,切实解决涉农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健全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司法体制机制,努力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崭新局面。
王胜俊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涉农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和改进涉农案件的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弘扬法治精神,培育公民意识,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和谐稳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保证农民安居乐业,实现农村社会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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