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脸红脸“宗族”都扮 合理引导利于化解纠纷 记者调查
定纷止争中宗族力量红与黑
化解民间纠纷宗族作用不可小视
本报南安(福建)3月25日电 记者张亦嵘 郭宏鹏 今天,记者离开福建省南安市英都镇时,镇上法庭的人民陪审员老洪正在翻建洪家“小庙”。
据了解,这些年在福建省,有些人民调解员是宗族中有威望的人,他们每年都要调解百多起纠纷,其中不少是交通肇事和邻里、赔偿等纠纷。当地的经验是,利用好宗族关系,在调解社会矛盾纠纷上,有利于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新闻延伸
本报记者 张亦嵘 宏鹏
宗族力量趋于松散
英都镇属福建省南安市,古香古色的楼宇和招牌鲜亮的美容美发厅相互帮衬,像是告诉人们,传统和时尚都是这个发达起来的镇子的荣耀。镇子上有5万人口,绝大多数是洪姓。洪氏大宗祠就坐落在那条长长的主街上。品字型的3座祠堂供奉着洪家1至5代的祖先,可以追溯到南宋末年。院落很静,可镇上的人告诉记者,每到正月初九的祭祖大典,这里就是人的海洋。
洪家的支脉很多,镇上还有几十个不论是规模还是涉及人口远不如洪氏大宗祠的“小庙”,当地人称作“祖屋”。祖屋供奉的也是洪家的先人,只是这些先人的辈份远不如洪氏大宗祠供奉的那5代先人。问洪姓人,祖屋的作用?答:祭祖,老人协会活动,商议公益大事,祈望族人、家人兴旺、平安。
英都镇平原与山区共存。20世纪80年代曾是个出产水暖器材的基地。早年,多有宗族间因为田产、林木、婚姻发生的械斗,也有因犯家法,受到宗族内部族规惩治的族人。那时的宗族关系明朗,有了纠纷,族长一呼,族人倾巢。
近年来,随着传统经济关系在生活中的淡化,宗族也发生着变化。用英都法庭吴庭长的话说,原来宗族内部血缘纽带的紧密联系趋于松散。现在宗族间处理纠纷,大都不再以宗族的名义介入,而是以堂亲,甚至是朋友的名义,给各方施压。
搅也宗族调也宗族
吴庭长说,英都镇的纠纷类型以婚姻纠纷为多,每年的离婚案能占法庭受理案件的一半,原因是“三天婚姻”造成的。所谓“三天婚姻”就是:今天相亲,明天彩礼,后天成婚。
英都人的生活观念,老人依然传统,喜欢稳定的大家庭模式;而年轻男人却喜欢外出打工或做生意,只有年尾和年初在家。鉴于小辈在家时日短,老人便在儿子来家过年时,给他找下了本地的女子,仓促成婚。这样的婚姻,缺乏感情基础,婚后双方又缺少沟通,婚姻关系就很难守住。闽南的女孩观念又多保守,把离婚看得和亲人去世一样重,很少有人愿意离婚,即便非离不可了,也要通过争财产挽回失去的面子。
男方要离,女方偏不离,纠纷由此产生,也成了族人介入的原因:你不去关心,万一你家将来有求于人时,如何开口?于是,血亲的纽带把族人利益连在了一起。
英都法庭法官陈纯金给记者讲了一起他办的离婚案,原告、被告都是洪姓。男方提出离婚的理由是,女方和他的母亲不和。这对年轻人的婚姻很短,也没有孩子,但就是这么一个看来简单的离婚案,也会干扰法庭的审判工作:
开庭那天,女方当庭辱骂男方,说男方没有良心,自己外出开心,把家里的事都扔给了她,就是回到家,动不动还要打她,她感觉被男方遗弃了,侮辱了。法官劝阻她,女方把对男方的愤怒转移到法官身上,骂法官太黑,男人打了女人,还要离婚,这么欺侮人的案子怎么能受理?你法官要是公道,不受理,他不就离不了么?女方连哭带骂了一下午,她带来的一百多名亲朋在边上助阵。法庭的全体干警一下午没能办别的事儿,就守在那儿做劝解工作。你不守着,弄不好,民转刑了怎么办?
后来由法官主持,召集了双方族人中有身份的人来,才把这案子调解了。
陈纯金说,事情往往有它的两面,原被告利用宗族力量给法庭施压,法庭也利用宗族力量化解纠纷。
在陈纯金调解的一起涉及相邻权的纠纷中,宗族的两面性体现得更为充分:
原、被告也都是洪姓,起因是被告的车要从原告的巷子过,原告不让。被告说,你家搭的那个小桥,也占了我的地,我都没说话,我家门前道窄,过不了车,走走你家的巷子怎么就不行?原告说,那是以前的事,已经过去了。被告急了,三下两下拆了原告家的小桥。双方便打起来,被告继而又砸坏了原告家不锈钢大门。原告便把被告送上了法庭,要他赔大门,还要他公开道歉。
第一次开庭,双方都带了不少人,扬言就是要看法庭公不公道,看谁敢欺侮自己的族人。进入调解程序后,被告考虑的主要是公开道歉自己的面子下不来,道了歉那不是向他家低头了么?
后来,陈纯金找来被告族人中一个有身份的人和原告疏通。原告见对方动了族人,认为自己的面子也争到了,就说,自己要的是被告的态度,只要他有了好态度,其他的事都好办。结果被告登了原告的门,两家谈成了。相互让步,被告给原告修了拆了的桥和坏了的门,原告允许被告使用巷子走车。
法庭怎样摆脱干扰
陈纯金说,宗族力量干扰司法是个老问题,他们做基层审判工作的人也常琢磨这类问题。遇上宗族力量有可能干预的案子,法庭主要想了这么几个办法应对:
开庭前给原被告双方,宣讲庭审纪律,以确立司法的严肃性;调解时,将双方分开,人多时,留下代表,劝导其余人员离开法庭;利用老人协会和宗族中那些有身份、有威望的人在法官的指导下,做纠纷双方的调解工作。
记者还了解到,针对干扰司法审判的问题,晋江市东石法庭有不同做法。他们在法庭安装监控摄像头,一旦有人干扰庭审,录像资料会为相关部门的工作提供线索和证据。另外,开庭前,法庭掌握原被告双方的动态,发现宗族干扰的苗头,可从上级法院调法警,以维护法庭秩序,或干脆到上级法院开庭(上级法院有足够的法警)。
宗族力量为和谐出力
不孝敬父母者罚款若干;猪未看管好吃了他人树苗的罚款若干;烧毁他人坟地草木者罚款若干,等等。这类规约多没有法律依据,但都出自乡民的提议,且经“民主”程序产生,因而履行时往往会起到积极的作用。族人中有威望、有身份的人主持纠纷双方的调解,说的不一定是法言法语,但能有效地化解乡民间的矛盾和纠纷。采访中记者发现,目前,我国一些农村的现状是,法律和制度放在处理农村事务的层面上,有时并不是最好的办法,而村规民约相对更管用。
晋江市永和镇的马坪村,林姓是大族,供奉的太始祖是中国古代第一谏臣比干,死于商纣无道。记者见到了村里林家宗族的领袖人物林荣登,他是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一个祖祖辈辈为农的老人,一个至今和3个儿子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的大家庭家长。
记者见到林荣登时,他刚调解完一起交通肇事纠纷,一脸疲惫。他说,为调这个纠纷这已经是第三次了,可以说基本上成了。
事故发生在今年的正月十五,深沪镇土地療村的载石大卡车在路过四石柱村时,把村里的一个小女孩当场轧死。交警认定,司机负主要责任。协调赔偿时,死者的家属索赔21万元,车主只愿意出7万元。林荣登参与调解后,提出索赔15万元,车主愿意赔10万元。林荣登又到车主的村子里,和老人协会谈,老人协会的会长表态,只要车主能出10万元,死者家属再降一些,余下的部分,老人协会可以补上。林荣登已经代死者家属把索赔金降到了13.5万元,他说对方要是实在有困难,他可以说服林氏宗亲的组织———比干学术研究会把钱垫上。所以说,这个纠纷基本上谈成了。
林荣登以前是生产队的会计,现在是村里老人协会的会长。改革开放初,他办了公司,现在基本上是孩子们管,他愿意干的就是调解纠纷。这些年,他每年要调解百多起纠纷,其中不少是交通肇事,还有邻里、赔偿等纠纷。他说,这些年群体性的械斗少了,经济也发展了,社会提倡和谐,宗族不能搞封建势力,宗族也要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出力。其实,大家都讲道德,很多纠纷是可以根据民情、风俗调解的。不守法,靠势力,处理不好,还会影响族人间的关系,也会给社会的发展带来不稳定的因素。
林荣登又给记者讲了一起他调处的交通纠纷。深沪镇的车撞了巴厝的人,巴厝方索赔没达到要求,就上路截深沪的车,不让深沪的车通过巴厝。巴厝村里多是林姓,深沪镇上多是施姓,林荣登就用林姓族人的身份,与深沪老人协会沟通,通过两个宗族的对话,解决了这起纠纷。林荣登说,把宗族的力量用在调解社会矛盾纠纷上,不是也有利于社会的文明和进步么?
林荣登说,自己生活的这个村子,是个老村,有一千一百多年的历史,光从这个村子分出去的村子就有一百多个,林氏宗亲遍布海内外。“祭祀祖先是要用祖先的正直不屈的精神帮助活着的人,如果每年祭拜只是读几遍千年不变的祭文,对弱势群体,对社会的和谐和经济的发展又有什么帮助呢?”
记者手记
如果不是居高临下地看待和评判农民的思想、行为和生活方式,我们就必须承认,乡民所拥有村规民约以及宗族里那些权威人物解决纠纷的能力,对构建和谐社会所起的作用。社会生活已经是多元的了,管理社会的手段也应变化,任何事物都有两面,宗族势力也不例外,我们要做的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构建社会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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