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0月15日电 (记者马跃峰)10月9日,山东济阳的孕妇董明霞因引产大出血转入齐鲁医院。尽管家属要求先输血救命,并愿承担一切后果,但医院仍坚持按法律规定,等血液检验完毕才能输血。6个小时的等待之后,患者最终离开了人世。
未检验的“救命血”到底该不该输?这一事件引发激烈争议。
董明霞今年27岁,因意外怀孕到济阳中医院引产,取胎盘时大出血。9日上午11时,转到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抢救。小董的血型是RH阴性O型,齐鲁医院无此类血液,遂向山东省血液中心求援。省血液中心从冷冻库中取出仅有的4个单位(800毫升)RH阴性O型血解冻,同时组织稀有血型志愿者采集。
下午2时多,7个单位(1400毫升)的血液采集完毕。但是,检验至少需要3个小时。而从冷冻库取出的血液解冻也需要几个小时。在血液检验的过程中,患者离世。
《献血法》规定,没有经过检测的血液不能使用。据此,不少人认为医院并无过错。但也有人认为,《献血法》的立法宗旨是保证临床用血,在这种情况下,医院应当先救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卓小勤则提出,2004年卫生部曾出台《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在没有血源会危及生命的情况下可以紧急输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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