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农民工幼女撵出课堂何时成为“历史”? 背景: 河南登封市滨河路小学将一名农民工的女儿撵出课堂。抓着教室窗外的铁栅栏、努力向教室内张望,6岁的小女孩郭晓晓(化名)已这样“旁听”了20多天。
燕赵都市报发表王学进的文章: 没有比这一幕更具象征意义了,小女孩强烈的求学愿望与校方的冷酷无情所构成的极大反差,形象地诠释了当下民工子女求学难的现实处境。
郭晓晓手抓窗户上的钢筋听课的景象仿佛是一种隐喻:民工子弟要真正融入城市教育不知要穿越多少钢筋水泥筑就的人为障碍才有可能。无论政府怎样号召,不能歧视民工子弟,不能剥夺民工子弟的受教育权,但现实仍然是那么残酷:凡是交不起足额的借读费或者是择校费,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仍然要被拒于城市公办学校之外。根据规定,河南各级政府必须把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当地教育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教育公用经费按照实际在校人数拨付。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公办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允许歧视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城镇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试问,登封市有否将上述规定传达给所属学校,并责令他们贯彻执行?再问,登封市教育局有没有对照省厅的规定,清除本局此前出台的不合理规定?看来这些都是经不起追问的。郭晓晓的遭遇表明,好政策更需要完善的机制来保障实施,否则就会成为一纸空文。
小蒋随想: “大眼睛”苏明娟的照片已成为“希望工程”的代言标志。登封市滨河路小学的“旁听女孩”会不会成为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标志”我们不敢打保票;但是面对这张照片,相信许多人的神经都会被再一次触动。中国的绝大多数中小学都是公立性质,中小学的经费都是由地方财政拨款,公立学校从未像某些公立医院般“有名无实”,公立学校更没有所谓的“市场化”倡导。的确,中小学教师的工资不算高。但这并不意味着学校就“有理由”从学生身上“刮油”。赞助费也好,择校费也罢,已然让一些学校充满铜臭味。此类“额外收入”更加剧了重点校与非重点的“马太效应”。尽管一些地方对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相继出台政策,但看看上述“下有对策”的现实,你就会知道政府补贴较之学校收取的赞助费有多大的“差价”,真正落实农民工子女进城入学还有多大的难度。我们希望若干年后再看“旁听女孩”照片时会有“已成历史”的感概,只是不知道若干到底是何年。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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