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0月16日讯(记者 刘雪莲)16日,省教育厅就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下发通知,教师有偿当家教不仅自身考评难过关,其所在的学校以及校长也将受“牵连”。
根据通知规定,凡各级优秀教师、模范教师以及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年度教育创新人物、特级教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等从事有偿家教拒不改正的,其荣誉称号授予单位应撤销其相应称号。
通知中特别指出,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学校是主要责任部门,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凡学校对有偿家教行为管理不力,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教育主管部门将对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当年评先树优资格;是省级规范化学校的,取消其称号,同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人的责任。任何学校不得向从事有偿家教的个人或组织租借学校场地、教学设施和教学资源。严禁学校和教师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等。严禁各级教科研、教研人员等从事有偿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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