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内蒙古频道10月17日电 (李富)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区一些乘客近日反映,市内不少公交车上播放广告,把乘客炒得十分难受,没有办法,因为在公交车里不听也得听。对此,赤峰市律师王金武说,公交车强迫乘客听广告涉嫌违法,侵害了消费者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王金武律师认为,消费者乘车支付了相应的费用,应该获得周到的服务。公交部门在服务过程中占用乘客的时间插播广告赚取收入,是强迫乘客接受服务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来源: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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