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0月17日电(记者张晓晶)尽管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予以禁止,但是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之风仍然难以根治。山东省教育厅近日再次重申,严禁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对于违反规定继续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及其所在学校负责人,都要予以严厉处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情况比较普遍,而且越是名师、在职教师在家教市场上越受欢迎,收费越高。因为有偿家教对教师、学生、学校提高升学率都有好处,所以主管部门“睁只眼、闭只眼”,禁令发布总是“雷声大、雨点小”。
山东省教育厅近日要求,严禁中小学教师、各级教科研、教研人员等从事有偿家教。严禁学校和教师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等。凡各级优秀教师、模范教师以及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年度教育创新人物、特级教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等从事有偿家教拒不改正的,撤销其相应称号。
在治理有偿家教方面,山东重点强化学校责任,把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求各中小学校将“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作为教师日常管理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等配套措施,为禁止有偿家教提供制度保障。凡实行教师聘任制管理的学校要将“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作为教师聘用的重要条款纳入聘用合同。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