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夜幕下的真相需要公开的强光
本报评论员 周东飞
那是夜幕下的哈尔滨,那是灯光昏暗的酒吧门前,那是一场由口角演变而来的斗殴,当事一方4人中的一个年轻人在斗殴中不幸丧生,而当事另一方的6人全部为警察。
哈尔滨“10-11”斗殴致人死亡事件,最初的传播版本是“6警察打死一名大学生”。随着事态的发展,这种以身份说事的概括方式遭到了人们的普遍诟病。斗殴死人是基本事实,但6名警察只是参与斗殴的一方,他们并没有以警察的公职身份出现在案件当中,也就谈不上运用公共权力或合法暴力致人死命的嫌疑。死者也并非在读大学生,双方均为到酒吧消遣的年轻人,有人被殴致死固然让人痛心,但显然不能用“警察打死大学生”这样的说法来渲染悲情。
客观地说,“10-11”事件能够引起全国范围的关注,与“警察打死大学生”的渲染不无关系。后来的批评者们也因此指责公众和媒体对于“警察”的不公正不宽容,事实上问题出在信息公布的不充分,人们对于警察等公共权力行使者的警惕、怀疑乃至不宽容的态度并无问题,或者说这是一个健康的社会所必须的。随着办案警方公布相关信息,特别是现场监控录像的广为流传,使舆情发生了迅速改变。原来几乎一边倒的对警察一方的声讨,变成了部分网友对于死者一方不依不饶挑衅行为的指责。这种转变足以说明,只要有信息公开做保证,公众和网友自能分辨是非。
当然,关于案情粗线条的说明,或者一份数分钟的监控录像,并不足以称之为真相。真相正在发现的路上,这是办案者的使命,同样需要社会的参与和监督。网友的议论或者媒体的报道,不能随便与干涉办案、干涉司法相关联。毕竟监督的权利来源于宪法,国家机关的公共权力必须受到这种制约。关于录像,有网友直指这并不是完整的版本,而且发布者很有可能作出有利于某一方的剪辑。这种质疑的意义在于对真相的探求,而不应当理解为对某一方的偏袒。斗殴致人死亡已是现实,这中间只有谁将依据法律和事实负何种责任的问题,没有谁更对、谁更能得到力挺的轻佻竞猜。
更为雷人的信息不断被网友抛出,据说人肉搜索的结果显示,斗殴双方成员都不乏“巨富”或“高官”的家庭背景。网络的能量惊人,但信息的真实性需要严格甄别。有关方面在接受采访时说,当事人背景与查案无关。这样的回应,当然应当理解为排除“背景”干扰确保公正查案的决心。但是,网友由此产生的忧虑还是不应忽略。他们痛恨于某些人假借公共权力的张狂,他们同样切齿于权贵富豪对公正的干涉。公众眼中的“10-11”事件陷入了更为扑朔迷离的境地,一方面是怀疑公共权力的影响,一方面是担心权贵背景的干涉。必须指出,怀疑是公众的天然权利。对于这种怀疑的回应,只能是更透明的全方位信息公开。
公众对于这一事件的持续关注,并不像批评者说的那样涉嫌长舌与口水。公正或者不公正,都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今天发生在他人身上的事情,明天就有可能在我们自己的身上重演。真相当然需要专业的判断,但是公众是最终的潜在的法官。公正的前提是公开,这一道强光足以照亮夜幕之下的街角,那曾上演的一切都会因此得以回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