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盐城市盐都区的十里八乡,活跃着一支“夕阳红”法制宣传队,群众称之为“老有所为队”,干部称之为“老当益壮队”。该区司法局局长孙发林介绍说,这支队伍成立于2003年,五年中,先后被该区授予“四五”普法突出贡献奖,评为全区“十佳文明新事”;被盐城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和“四五”普法先进集体。
他们以其辛勤的劳动和汗水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赞誉。
“我们有责任让法制流淌到每个人的心中” 2003年初,盐都区司法局领导与退居二线的司法局副局长邵洪波在多次的交流中碰撞出一个火花:成立“夕阳红”法制宣传队。组织退居二线和退休的政法战线、涉农部门的老干部深入农村和城镇社区街道,宣传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消息一出,立即得到了许多老干部的响应,该区水务局原副局长62岁的蔡俊昌首先报名,他说:普法,我们有责任;普法,我们有余力;普法,我们有使不完的劲。区委分管副书记陈广平接到报告,立即批示。于是,由18名老同志组成的“夕阳红”法制宣传队迅速成立,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队员们颁发了聘书,还为每人配备了一个胸牌、一双鞋子、一顶帽子、一个工作包、一辆自行车。自此,“夕阳红”法制宣传队开始了普法的历程。
2003年,他们到农村开展“三农”法规宣传,一场场报告吸引了十里八乡的群众,一沓沓宣传材料散向了数以万计的农户,激起了群众学法用法的阵阵热潮。2004年到2005年期间,他们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形势严峻的实际,走进校园,举行法制报告会,开办模拟法庭,针对问题学生实施帮教。2005年,他们走进企业宣传劳动法规,促使4个区直企业与190名职工签定了劳动合同,为140多名职工办理了各种保险。他们还根据招商引资中征用土地矛盾多的情况,展开拆迁安置的政策宣传,为拆迁户送上“定心丸”,为“钉子户”排解心头结。2006年以来,他们配合区有关部门针对判处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和监外执行的人员,进行社区矫正。一次次谈心,一场场报告,拨动着每个人的心弦,帮助他们加深认识,痛改前非。
5年来,他们走进全区210个村居中,到过全区的22所中学,为25万人次做过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讲报告,收集了300多条社情民意向有关部门反馈。干部群众称赞说:“夕阳红”法制宣传队的老同志们在用有限的生命谱写着无限的“青春”。
“我们有义务用法律调处和化解每一起矛盾和纠纷” “我们在普法的过程中,注意发现矛盾,及时化解民间纠纷和解决群众集访问题。虽然也曾被人骂过"老脑筋"、"老顽固"、"狗拿耗子",但在我们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矛盾纠纷以后,也就不在乎那些不理解和谩骂了。”邵洪波这样告诉笔者。
2003年9月,“夕阳红”宣传队第三组在某镇宣传“三农”法规。从群众反映中了解到该镇一村民小组仅有的120亩土地被政府租而不用,荒废一季少收10万多斤粮食。许多群众要到区里、市里上访讨说法。得知此情况后,组长周文生立即与该镇领导交流,拿出了解决方法,及时进行输导,最终化解了一起即将上访的矛盾。
2004年秋天,“夕阳红”法制宣传队一组到大冈镇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该镇群众反映某村一个“钉子户”超生后拒不交纳社会抚养费。有关方面已做了若干工作。几位队员了解情况后,主动来到这一钉子户调解。经过几位老同志近5个小时的说服动员,“钉子户”终于想通了,当场缴纳2000元,并由岳父划账代缴1.5万元,还有1.5万元写下了欠条,保证年底缴清。旁观的群众啧啧称奇,问“钉子户”为何这些老同志来调解就想通了?“他们讲话没有官腔,待人没有架子,他们不是居高临下的说教,也不是面红耳赤的训斥。”消息传出后,该镇的其他一些超生户全部或部分交了社会抚养费。
去年底,宣传队在进百村开展“六个一”活动中,宣传队四组得知潘黄镇何桥村有群众反映,因土地征用补偿费不到位,有12户群众已集资1200元,准备到市里、省里上访。老同志们立即找到“牵头人”,进行耐心宣传。他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把群众提出的合理问题与村负责人交换意见,提出解决办法。最终,使问题得到解决。
像这样调解矛盾的事例不胜枚举。“夕阳红”法制宣传队的队员的工作为什么这么得力?孙发林局长一语道破:这就是人格的魅力,特殊身份的号召力和执著精神的感染力在起作用。人们称赞“夕阳红”法制宣传队既是法律法规的宣传员、又是民间纠纷的调解员、不良行为的矫正员、党的政策的宣传员、社情民意的信息员、社会公德的示范员。
“我们的信条为构建法治社会奉献每一滴心血” “38年前,我在部队是郭建光的扮演者,《沙家浜》中18棵青松的战斗精神至今难忘。现如今,我又带领”夕阳红“法制宣传队18棵不老松仍然发扬着那种精神。”邵洪波发自肺腑的激动溢于言表。
蔡锡均2004年生病住院,出院不几天,得知宣传队要下乡宣传,坚持要一起下乡。家里人关心他的身体,不让他去。他说服家人,硬是坚持下乡,一去就是半个月。去年秋他又患重病,行动不便,但还是继续关心宣传队的事,说“有事你们可一定要通知我”。
李治家的老家在陕西,2003年秋天适逢下乡宣传“三农”政策法规。他嫂子电话告知他:兄长弥留之际想见他一面。可他为了带好一个组开展宣传,准备推迟几天回陕。3天后,噩耗传来时,李治家仍在乡下做宣讲报告。
邵洪波也是一样。一次,他带队在大纵湖进行法制宣传,突然接到家中电话,父亲肺心病发作正在抢救。可手头工作放不下,邵洪波电话中嘱咐家属回去照料,自己仍坚持在法制宣传第一线。
18名成员大部分已60多岁,年龄最大的已届古稀之年,他们大多患有一些慢性病,外出总要携带药品。但是,宣传队的工作属于义务劳动。5年来,没有哪个队员在单位报销过一分钱费用,许多活动经费都是自己掏腰包。邵洪波说,我们要为构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尽我们的微薄之力,这也是我们18个人的共同信念。
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