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周建飞)截至9月底,安徽省休宁县劳动保障局已受理举报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9件,涉及749人,为他们追回被拖欠的工资3759451元。
该县为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及时发放,规定凡新开工的工程在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必须按规定交纳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证金。
对可能发生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单位,提前介入加强监控。按照“明确责任,归口管理”的要求,对在建工程项目部和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排查,因工程未结算或因质量纠纷不能及时兑付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单位先行垫付;因工程业主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工程业主单位先行垫付。